等待一年多后,主营化妆品电商零售业务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丽人丽妆”)于今年9月18日更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背靠阿里使得公司近几年费用上涨,而大众证券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丽人丽妆不仅涉诉事项隐而不发,此外负面事件频频发生。
背靠阿里
根据丽人丽妆的股权结构显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直接持股37.22%,而阿里网络则以19.55%的持股比例位列第二大股东。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12年7月,阿里创投出资4500万元,获得丽人丽妆20%股份。2015年11月,阿里创投将20%股权以内部价4762万元转让给阿里网络,随后在当月,阿里网络又以1.15亿元认购丽人丽妆新增注册资本210.09万元。
目前丽人丽妆董事、副总经理黄梅通过上海丽仁、上海丽秀间接持有3632万丽人丽妆股份,占比10.09%。而资料显示,黄梅曾担任阿里巴巴高级投资经理。
背靠阿里确实让丽人丽妆尝到了甜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化妆品电商零售业务收入分别为65508.21万元、113073.55万元、192540.04万元和114876.6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54%、92.89%、95.52%和94.69%。
当然,甜头需要代价。近几年来丽人丽妆平台运营费用呈现上升的态势。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的平台运营费用为3414.75万元,6050.46万元、8798.00万元及6120.77万元。此外,同期丽人丽妆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的广告推广费用则为7315.74万元、11463.09万元、17112.97万元及6617.56万元。费用的增加影响到公司的现金流。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47.78万元、-10513.73万元、-5515.32万元和25273.43万元。
黄韬曾说过:“电商的盘子80%都在阿里这边,我干嘛还去别的地方捯饬呢?”
针对公司运营平台相对单一的现象,未来是否有意向在京东等其他网络平台运营?“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积极加深与现有品牌合作以及开拓新品牌的同时,不排除在合适的时间与其他平台及渠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对‘新零售’进行探索。”丽人丽妆在昨日给大众证券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写道。
涉诉事项隐而不发
除了依赖阿里,记者还注意到,公司涉及多项诉讼事项,但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仅仅披露了一起。
根据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丽人丽妆涉及一起未决诉讼。2017年7月,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就原告周昭创诉爱茉莉太平洋贸易有限公司、丽人丽妆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爱丽小屋”商标字样侵犯原告商标权一案向发行人发出通知。
而在此前一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丽人丽妆则涉及两起诉讼事项。其中,2016年2月29日,广州爱氏登化妆品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起诉称,丽人丽妆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天猫商城兰蔻官方旗舰店使用原告注册的商标“根源能量”,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利权。
2016年4月8日,苏州亚比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向苏州市中级法院起诉称,其拥有名为“具有密封体闭气锁气装置缓冲体及其制作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200610067311.5,丽人丽妆在淘宝、天猫网站上销售化妆品所使用的气泡袋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被诉金额为20万元及相关诉讼费。
需要注意的是,丽人丽妆第一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报送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而第二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报送时间则为2017年9月18日。相隔仅仅一年多,为何第一版中的诉讼事项不再提及?
此外,记者通过天眼查系统发现,丽人丽妆涉及法律诉讼则有9起。这其中关于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有2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纠纷的1起,涉及产品责任纠纷的4起,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责任纠纷各1起。
相对对诉讼事项的“隐瞒”,丽人丽妆对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披露显得“坦诚”。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丽人丽妆2013年度因应补缴印花税、增值税和城建税被处罚款10.944147万元;聘用外国员工未及时将其外国人就业证变更至公司被罚款1万元;违反广告法被罚款10万元;违法有奖销售被罚款1万元;销售标识问题化妆品被警告处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1万元。
负面事件影响品牌形象
作为一家号称化妆品品牌正品授权网络零售服务商,负面事件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记者注意到,在网络上有消费者投诉公司销售三无产品的事件。此外,还有丽人丽妆化前员工辞职后,利用原来掌握的管理员账号,盗取公司客户个人信息,并进行倒卖的事件。
就此,记者进一步向公司核实。丽人丽妆就三无产品事件表示:“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信守‘只卖授权正品’的承诺。作为品牌化妆品互联网零售行业龙头企业,公司一贯重视对客户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承诺,把商品质量和用户体验视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因商品质量问题被主管质检部门或工商部门检查不合格情况或受处罚情况。公司为了有效控制销售的商品质量,特地安排专人负责商品质量控制,严格履行采购、库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保障公司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而对于前员工贩卖客户信息一事,丽人丽妆则表示“对于上述事宜,公司十分重视,当即成立了调查小组,并主动联系主办警方,表明如警方需要随时愿意协助查明案情,警方反馈目前此案正在调查过程中。”
此外,丽人丽妆还表示,“公司历来重视客户信息的保护工作,并制定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始终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客户信息的泄露、毁损或丢失。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尽职调查,一致认定公司内控制度设计合理并执行有效。在日常风控工作中,公司亦严格实施账号权限系统管理,同时对公司内部业务系统中顾客的敏感信息做了模糊化处理,加强了信息的保护及保密,确保了公司数据的保密性。”
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公司合作的品牌有55个。根据代理期限来看,有49个品牌即将于今年年底到期,兰蔻和碧欧泉2个品牌代理将于2018年1月到期,Ponyeffect和贝蜜清2个品牌于2018年3月到期,GrowGorgeous于2018年6月到期,仅有安露莎品牌的代理于2019年的2月到期。
这也意味着也许等到丽人丽妆上市后,公司手里代理的品牌达不到55家。
尽管丽人丽妆表示:“品牌授权合作协议一年一签符合公司所属行业的商业惯例。近年来,公司通过在产品质量保障、营销网络建设、资源整合能力、供应链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升、品牌文化孵化、企业声誉及综合实力等多方面长期投入与积淀,与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突出的运营能力也获得品牌所属集团的认可,与集团层面达成战略合作。”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出了担忧:“高端品牌本身并不热衷开设天猫旗舰店。品牌在营销方面投入很大,对丽人丽妆这样的公司的依赖程度非常有限。雅诗兰黛、欧莱雅等品牌都搭建了自己的B2C平台,给丽人丽妆与高端品牌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带来了未知。”
对于,丽人丽妆的上市进展,本报将进行持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