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证监会对5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8.97亿元元罚款。
通报指出,高勇控制利用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账户及14个自然人账户,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放大资金杠杆,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封涨停、连续交易等手段对“精华制药”实施了操纵行为。
高勇是谁?他和黄晓明有什么关系?
据悉,高勇为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护城河投资)合伙人,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高勇以其私募公司平台,成立了伞形信托账户,同时吸引了多个自然人账户。
具体来看,高勇实际控制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并吸引了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14位自然人账户。
当日,有自媒体曝出上述中“黄某明”即演员黄晓明,一时间,消息震惊整个娱乐圈和金融圈。
8月11日晚,黄晓明工作室发布声明,否认“黄晓明卷入股价操纵大案”的消息。
声明写了三点:黄晓明不认识高某,未参与任何股票操纵的行为,未曾受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处罚,亦未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敦促相关方即刻删除上述不实信息,以免对公众造成误导并导致己方法律责任的承担。声明还表示黄晓明和工作室已委请律师事务所依法取证、严肃处理。
黄晓明工作室指出事件无中生有,并称消息是别有用心者的杜撰。
然而,8月13日晚间,有媒体证实,处罚书中的“黄某明”和“张某霞”正是黄晓明和其母亲张素霞二人。难道黄晓明被高勇摆了一道?
黄晓明会受到处罚吗?
高勇因为动用了16个账户操纵精华制药,被开出了巨额罚单,将近18亿元。证监会决定,对高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曾向媒体表示,高勇代理的自然人账户的所有人如果仅仅是出借账户,并不知道账户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
那么这样以“代客理财”形式存在的股价操纵,责任该如何认定呢?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通知规定,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中国结算将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证券账户措施,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的12个月内,涉案主体申请新开证券账户的,须至证券公司临柜办理。同时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核,审慎开户。
央视网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寰盈证券,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在境外市场,出借账号的自然人是要对操纵市场行为承担责任的,除非证明账号被非法获取使用,否则是有义务监督代理人的合法操作。而目前A股市场对出借账号该承担的责任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一切以证监会的通告为准。
由此可见,黄晓明卷入的这场股票操纵案,责任主体是代理人高勇,黄晓明本人没有直接操作。同时也证明了其工作室发布的声明“未参与任何股票操纵的行为”。只是这份声明从始至终未正面回应“黄某明”即是黄晓明本人。
不会炒股的明星不是好股民?
此次事件,让人联想到黄晓明的“亲同学”赵薇和其丈夫黄有龙夫妇“空手套白狼”事件。
2017年,龙薇传媒以空壳公司收购万家文化,半年间,万家文化股价下跌63.88%。最终,证监会依法拟对龙薇传媒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同时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今看来,黄晓明赵薇这对明星同学,在资本市场这堂课上并没有取得出彩的成绩。不论是“影帝”还是“影后”,不论是直接投资人还是出借帐户者,不论是小散还是大牛,遵守规则,敬畏市场才是“生财”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