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业 > 正文

汽车销售新规直指加价潜规则 4S店模式难破

[2017-07-02 15:43:32] 来源:中证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7月1日汽车销售市场新规定将落地实施。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自7月1日起,实施长达12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将废止,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

  7月1日汽车销售市场新规定将落地实施。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自7月1日起,实施长达12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将废止,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正式实施。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删除了“品牌”二字,打破了目前国内汽车行业中单一的“品牌授权”销售方式。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品牌授权的4S店模式,仍然是目前新车流通效率最高的方式。同时,由于厂家对于授权经销商在技术和商务政策上的支持,新《办法》实施并不会出现传统经销商纷纷转型销售多品牌车型的现象,伴随众多互联网企业杀入新车及二手车销售领域,新《办法》实施将成为汽车销售渠道多元化的利好政策。

  4S店模式难破

  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做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这意味着,长期以来需要厂家品牌授权的经销商模式被打破。不过,一位经销商负责人称,汽车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一项小额支出,对于汽车销售环节是否有保障越来越看重。拿到厂家品牌授权的4S店,在车源上更有保障。对于4S店来说,由于利润下滑,很多经销商平价甚至赔钱卖车,在完成厂家全年销售任务后会拿到返点,这也是经销商利润的来源之一,如果放弃厂家品牌授权,单纯依靠卖车,在利润上根本没有保障。

  同时,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对此,上述经销商负责人表示,“该规定是为破除厂家品牌授权模式做出的‘双保险’,但厂家是否愿意则是另一回事。目前经销商申请某品牌授权时,需要在申请中承诺具有备件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如不具备,厂家可以不批准,因此,经销商并不会尝试多品牌销售”。

  在新《办法》出台前,早在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便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其中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该公告取消了总经销商制度,销售新车在申办执照时不需要授权。但是,据了解在目前国内4S店中,未经厂家授权的多品牌销售模式还未出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常务副理事长苏晖认为,4S店模式本身没有问题,而是旧《办法》中的条款,让厂家对经销商产生了垄断。此前,受品牌授权的影响,厂家对经销商过于强势,在建店规模、销售等环节过多干涉。新《办法》实施后,对于4S店是否涉足多品牌销售还有待观察,重点在于对厂家权利的收紧。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