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首都之窗”消息,《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今天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对已经购买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之后将禁止上路。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规定,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畜力车以及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机动车,可以依法上道路行驶。前款规定的非机动车以外的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