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已过半,2017年上半年资本市场的从防范金融风险、重塑市场秩序成为关键问题。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调整完善再融资政策、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股份减持行为、推进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都紧紧围绕风险防范、稳定市场这两个关键词,旨在推进资金“脱虚向实”。
2017年下半年,稳字当头,资本市场有望在法治建设、IPO新常态、从严监管、对外开放、投资者保护等多方面深化发展。多位市场人士认为,资本市场发展向新常态回归,市场发展重点转向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基础性制度改革效能等方面,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还将持续深入,以确保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展望一:证券法或有新动向
证券法的此轮修订可谓一波三折。自证券法修订被列入2013年立法工作以来,2015年4月中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读”审议了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当市场期待一读之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时,2015年6月末的股市震荡,让立法节奏被打乱。
最新的进展是今年的4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的惯例,年内还有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证券法的修订进程或有最新进展。
一个参与修法的学者表示,证券法的修改涉及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这几年,我国的证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特别是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中,暴露了许多问题,如何针对这些问题,在法律层面进行规制,应当进一步认真研究;同时,如何进一步加深对证券市场的规律性认识,预防新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也要引起重视。
该学者透露,参与审议的与会人士建议二审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实事求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对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切实做好证券市场的顶层设计。
“按照深入研究论证的节奏,证券法年内推出可能性不大,但或有一些突破”。上述学者指出,证券法修订草案审议稿聚焦七大市场焦点,包括注册制暂不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上市公司收购、强化信息披露、突出投资者保护、完善证券交易规则、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内容。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曹兴权表示,总体来看,证券法修订在证监会行政权力方面适度的“缩”和“放”,其中,在证券发行、在对行业业务审批方面,是缩小的,但在市场监管方面,增加了相应权限。
此外,针对市场呼吁的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证券法修订中有所考量,现行《证券法》对于违法违规处罚过少屡屡被市场诟病,进一步明确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界定的标准,提高处罚力度,已成为共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建议,需在完善短线交易、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交易行为的同时,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市场违法违规设立制度空间,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监管当局的稽查手段,严肃市场纪律。同时应对《刑法》、《证券法》进行相应修订,提高对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量刑标准。
展望二:IPO发行根据市场调节节奏成常态
自去年年底以来,每周10家IPO批文下发已成常态,在增加了投资者可选择新股标的同时,资本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由于二级市场出现了波动,监管层适度调整了新股发行节奏,不仅每周的新股批文下发数量减少至个位数,就连审核拟上市企业的速度也在放缓。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监管层有意调节新股供给,以释放稳定市场的信心,安抚投资者情绪。
可以预期的是,根据市场情况调节IPO将成为下半年新股供给的常态,IPO发审不会暂停,且放缓也不是一个长期事件,把时间拉长看,IPO常态化节奏不会变,随着市场企稳,新股供给有望回归此前水平。
同时,严把发审质量关的监管基调还将保持,统计显示,截至6月30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审核了275家公司首发申请,37家被否,否决率13.45%,若算上终止审查的54家企业,以及取消/暂缓审核的12家企业,今年以来IPO的通过率降至69%左右。
不足七成的IPO通过率已“秒杀”往年,2016年全年的发审通过率为91.48%,被否企业数为18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定期公布终止审查和未通过发审会的IPO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持续提高发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高首发企业申报质量,进一步强化发行监管,严格审核,在严防企业造假的同时,严密关注企业通过短期缩减人员、降低工资、减少费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等方式粉饰业绩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综合运用专项问核、现场检查、采取监管措施、移送稽查等方式严肃处理。
申银万国分析师龚芳指出,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新股发行速度将维持现有每月20-30家的水平,另外,监管层也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把稳定市场作为修复市场、发展市场的基本前提,对IPO进行改革提高A股的市场化程度。
展望三:监管从严趋势不改
去年以来,证监会改进监管导向,从各个方面大力推进依法全面从严监管。
在抑制投机炒作方面,持续依法规范和拓宽资金入市渠道,加强对“忽悠式”、“跟风式”重组和盲目跨界重组的监管,投机炒“壳”之风得到遏制。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推动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交易所在督促市场主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防范异常交易行为、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健全监管基础设施方面,加快资本市场中央监管信息平台、中央监控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在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惩处方面,集中开展打击IPO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违法、操纵市场等专项执法行动。去年查处的案件数量和罚没金额创历史新高,今年前6个月证监会出具的行政罚没款达63亿元,超过去年全年。
从严监管趋势的确立,在后续的政策延续性上还将有所体现,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指出,证监会将继续将保持监管定力,改进监管方式,继续把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推向深入。
一是继续引导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严防投机炒作和资金脱实向虚。
二是切实加强市场法治建设,从制度上解决违法成本偏低、执法手段不足、执法威慑力不够等突出问题。
三是紧紧依托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和政策沟通协调,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避免政策“碰头”叠加,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汉锋认为,在监管趋严之下,政策面对股市走势的影响越发显著。当前金融行业去杠杆持续推进,预计后续金融去杠杆将更依赖于升级和优化监管规则,而非简单收紧流动性。下半年,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召开,我国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美联储可能的加息或缩表,将是影响市场的重要因素。
“监管趋严、IPO常态化是对资本市场短期不利、长期有利的政策,”海通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姜超表示,希望管理层能顶住压力,坚持市场化的大方向,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将经济、金融和资本市场的泡沫出清,用短期阵痛换来长期希望,破而后立。
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魏伟指出,当前股市将处于一个新的时期,即个股相对估值的高低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变得更为重要,总体上A股市场的投资取向更趋于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这也与当前逐渐形成的金融监管环境相一致。
展望四:基础性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多项细则待出
针对市场“重融资、轻回报”的诟病,监管政策在持续调整,从大幅简化并购重组行政审批,鼓励基于产业整合的并购重组,严格重组上市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到调整完善再融资政策,在满足正常合理融资需求的同时,规范资金募集使用行为,优化融资品种结构,抑制高折价、破除逆向选择,严控配套募资用途和规模,再到出台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和董监高股份减持行为的新规,遏制清仓式减持、“精准”减持、过桥减持行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在持续完善。
下一步,退市制度的修订完善值得期待。姜洋表示,正在研究完善退市政策:
一是加强信息披露,防止财务造假;
二是要求中介机构履行好“看门人”的责任;
三是修改完善退市标准,正在积极做这方面的工作;
四是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真正负起责任,依法依规,该退市就退市。
另外,鼓励创新的部分政策或陆续出台。龚芳指出,从严监管并不意味着遏制金融创新,对于能够有助于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回归金融本质的原创型产品创新一直都是监管层大力鼓励和支持的对象。监管层将延续“遏制套利型产品创新,鼓励原创型产品创新”的监管思路,在当前“抑制资产泡沫、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基调下,产品创新将更多地围绕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供给侧改革、助力经济增长等维度展开。
一方面,大力推动债券市场品种创新,积极推动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由交易所适时与证券指数编制机构合作发布绿色债券指数、设立绿色债券板块,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加快培育绿色债券的专业投资群体,推动绿色债券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稳步推进产品创新,探索期货市场新产品,做好原油期货上市工作,开展天然气等期货品种的研究,在豆粕、白糖期权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商品期权品种,继续培育有市场认可度和权威性的国内商品指数,大力发展以国内商品指数为标的的商品指数基金、商品指数ETF等投资产品,拓宽财富管理的资产配置渠道。
此外,在A股纳入MSCI的契机下,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平或将进一步提升。沪港通、深港通、QFII、RQFII额度管理等机制有待完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制度或将改革。
展望五:投资者保护手段更趋完善
投资者保护适当性管理制度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出台弥补了资本市场各个投资领域,投资者适当性基础性制度的短板,为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与现有制度共同形成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有分工又相互衔接的适当性管理制度体系,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适当性匹配,即“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对于“合适的投资者”和“合适的产品”,其在股票、基金、期货行业采取了大类划分,将普通投资者划分为C1—C5五个等级,将行业产品或服务按风险等级分为R1—R5五个等级。此分类方法层级清晰,基本不改变原有交易习惯和作业模式,市场认可程度高。评估问卷题目和分值设置赋予了经营机构一定的自主权,使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成为可能。在此分类基础上,期货经营机构根据匹配要求向投资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真正做到了“买者自负,卖者有责。”
除此之外,在投资者权益保护领域,有一个机构在为投资者行权提供便利,那就是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该中心已于近期完成了第四起证券支持诉讼的索赔案,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高鸣、原董事会秘书曹丰,索赔金额合计22.76万元,余下的12名投资者共计索赔164.22万元,投服中心将分期分批及时向上海二中院起诉。
这是与投资者切身相关,牵扯到“真金白银”的保护措施,作为证监会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已完成对沪深两市3003家上市公司(停牌公司除外)股票的全面持股。
据悉,目前投服中心持有上述公司各1手(100股)A股股票,并将陆续买入后续上市及复牌的公司股票。该中心主要职责是通过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证券支持诉讼、投资者教育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提升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投服中心将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权工作制度和流程,以积极股东、合格股东、示范股东身份围绕市场热点难点及重大问题开展行权。
可以预见,投资者保护的各项举措将趋于完善,制度建设会更加贴合市场实际。相关人士透露,未来将会开展投资者赔偿救济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包括国家补偿、行政补偿、民事赔偿等多层次投资者赔偿救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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