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为什么这么难?
近日,监管层密集表态,发出加大退市力度的信号。与IPO一样,退市问题也是关系到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但即使在2014年证监会发布“最严退市新规”以后,退市仍然不畅。本专题试图从制度设计、案例分析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不同角度来分析退市为何难。
李曙光指出:“目前监管层在执行退市标准时有些把握不准,因为退市制度在设计的时候标准不够明确,如究竟企业的哪些行为算是是重大违法行为,定义还不够明确。这也给交易所等一线监管单位在监管认定中造成了一定困扰。”
“退市”和“IPO”一样均是我国资本市场长久以来堪称符号化的问题。
无论监管层如何重视,市场如何呼吁,上市公司退市在A股资本市场始终未能顺畅。相反,与退市相对立的借壳却热闹不已,资本追逐,散户也趋之若鹜。
2014年10月17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回顾该政策实施两年以来的成效,不难发现退市股票数量于此前略有增加,但整体退市率依旧不足。
A股退市问题已经不仅简单是上市公司进出资本市场的问题,其还关乎着市场投资风格引导,企业治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近期,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以证监会为代表的监管层密集发声将强化和完善退市制度,也再次点燃了市场对于解决退市这一A股顽疾的期待。
监管层密集发声
实际上,证监会对于退市一事不可谓不重视。即便是2014年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发布以来,仍旧每逢重要会议均要提及完善退市制度一事。
近期,监管层有关退市问题的声音更加密集了一些,先是在7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证监会公布下半年工作要点,退市改革成为一大具体落点,下一步要完善退市制度,加大退市力度。
随后,沪深两个交易所也公开表态将会着力完善退市认定标准和决策机制并且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而7月29日在央视某节目中,上交所总经理黄红元再次重点提到了有关退市制度的内容,他表示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常态机制,要持续坚持,任何一家公司只要触及退市条件和标准,上证所坚定不移让其退市。
但2014年实施最严退市规则至今,退市渠道依旧不通畅,无论从退市企业数量还是具体实施效果而言,退市制度都没有达到市场对其的期望。
以今年为例,截至8月2日,才陆续有新都退和欣泰退两家公司出现,其中欣泰退才刚刚开始其退市整理期,距离正式退至新三板市场仍需一定的时间。
8月2日,前发审委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企业触发退市条件时,其本身并没有反思原因、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问题,而是采取各种方法拼命想着如何保壳。退市某种程度上是对企业的一个警告,但是这种功能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A股退市通道的不顺畅?实际上,A股退市的问题从来都不仅仅是“退市”这么简单。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才在8月2日讲道:“退市难是因为企业进入市场也非常难,我们现在对企业上市都有严格的要求,市场有相当的容量。所以市场既要方便退也要方便进,进退从趋势来讲都要打开。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一个市场,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市场,它都不存在说只能进不能出,或者只能出不能进,所以进出的市场化要同步才对。”
而李曙光同时则指出,目前造成退市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挽救退市企业。他表示:“这些企业都是地区经济的名片,政府会想方设法地挽救退市企业。”
著名贤成矿业的案例就是此中代表,企业在债务清算都异常艰难的情况下,还是由当地政府找到了借壳方从而保住了其上市公司的资格。
另外,李曙光还指出:“目前监管层在执行退市标准时有些把握不准,因为退市制度在设计的时候标准不够明确,如究竟企业的哪些行为算是重大违法行为,定义还不够明确。这也给交易所等一线监管单位在监管认定中造成了一定困扰。”
化解退市难
正如前述所讲,退市制度能够顺利实施需要资本市场监管多管齐下。而本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上任以来已经开始着手理顺其他一些影响着退市的问题。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梳理,如今监管层的思路总体来看是抑制壳供给,同时加大新股的供应。
2016年9月9日,证监会正式修改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此次修改的核心便是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笆”,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在新规发布后,炒壳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杨成才便讲道:“就是要解决对壳资源过度重视的问题,因为现在上市机会很难得,一些上市企业即使亏损,也会被并购重组等,还是很难退市。从趋势上来看,只要我们逐渐地实行发行制度的改革,放宽入口的话,壳资源的价格就会下跌,这样退市制度才能发挥其作用。”
另外,在新股发行端,本届证监会于2016年底开始力推IPO发审常态化。2017年以来已经有超过200家公司完成 IPO 发行,成为了A 股市场的新鲜血液。
“提高IPO发审的效率,降低IPO的成本,加大IPO的供给,这样就让壳市场没有市场,让壳资源没有价值,那么垃圾股就会自动退市。”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
但退市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问题,正如本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首次亮相时认为注册制改革并不能单兵突进一样,退市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多方面齐头并进。
而至于退市制度未来的完善空间,李曙光认为还要堵住一些漏洞。他表示:“比如一些ST企业通过财务报表的包装来留在A股市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那么在监管过程中,就要正确判断真正性的财务改善和包装性的财务改善,要有一些细致的指标和标准。”
他同时指出,“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为挽救退市企业在拼命游说,监管层下一步在完善退市制度之时应该改善这种情况,让他们不要为这些年年亏损、经营不善对市场和投资者有危害的企业进行游说,要发挥竞争市场机制的功效和作用。”
而董登新则建议:“从退市制度细节上我觉得有两个方面是可以完善的。首先是,我们可以取消‘死缓’,那就是连续三年亏损了就直接退市。另外就是终止上市的整理期也可以废除,上市公司已经决定它退市之后还要给予它一个月的退市整理期。这个一个月的整理期其实并无意义,这只能加大赌博、投机的氛围,所以我们建议把终止上市的整理期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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