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股转系统发布对洁誉科技及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罚决定公告,因其在未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摘牌的情况下,办理完成了在新三板的挂牌程序。 公告显示,洁誉科技于2016年1月28日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挂牌,并于同年5月20日正式挂牌。此前,洁誉科技曾于2014年7月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股交”)挂牌。
截至目前,洁誉科技未收到上股交的摘牌公告,未在上股交摘牌。但其在《洁誉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2015 年8月28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出具《上海股权交易中心关于”洁誉科技“终止挂牌的公告》,同意公司摘牌申请。” 股转系统认为,洁誉科技上述行为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和违规挂牌,时任董事长董淑昭、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荣侠颖负有重要责任。
股转系统决定对洁誉科技及董淑昭、荣侠颖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