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监管,推进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修改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设立发审委遴选委员会,增加面试和考察环节,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委员。为提高发审委委员选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自7月25日起就拟任委员候选人向社会公示。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公示名单发现,在全部的80名候选人中,来自律师事务所的有24名,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有32名。此外,来自资产评估机构的有2名,高校的8名,证券公司的6名,基金公司的4名,保险资管的4名。
证监会表示,社会各界如对公示的委员候选人有不同意见,请及时提出,证监会将依法进行处理,严把发审委委员选聘关,打造忠诚可靠、干事创业的发审委队伍。
证监会强调,反映的问题要于8月3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24:00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部门,便于证监会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徐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