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保人孙女士来山西太原柜面咨询,客户表示自己和老公离婚了,想要更改受益人,不知道需不需要她前夫,也就是投保人的同意,她说她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孙女士知道后伤心欲绝想要自杀,后来她老公给孙女士买了份保险,受益人写了她老公自己,孙女士当时还以为这份保险是她老公为她做的补偿,后来仔细翻看保险合同才发现条款中有一条自杀可以获得理赔金的约定,所以她想改受益人。
柜员一边为孙女士查询她的保险情况,一边宽慰孙女士说,指定受益人是被保人的权利,投保人如果想指定受益人也要经过被保人同意的,所以请孙女士放心,如果她不想把受益人给前夫的话,自己随时可以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而且,孙女士已经和前夫离婚,合同上受益人的名字虽然是她前夫,但是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她前夫没有拿结婚证证明是她配偶的话,也无法获得赔偿金的。孙女士稍稍宽心,表示自己下次将自己母亲的证件带过来,把受益人改成自己的母亲才放心。
几天后,孙女士和她的母亲一起前来办理了受益人变更的业务,并对平安的服务感到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