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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特供酒”都是假酒

[2024-11-11 11:30:15] 来源:第一财讯网 编辑:财财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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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市场监管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

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市场监管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两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注意甄别,谨防上当。

“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

早在2013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正式取缔了“特供”“专供”标识产品。也就是说,市面上的“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

2023年12月,宁乡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宁乡某烟酒批发商行涉嫌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及销售“军”字号“特供酒”的违法行为。

经查,当事人售卖的白酒箱体外包装上印制有:红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徽徽章,“军中茅台”字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专供”的标示;其瓶身上的顶部印制有一个五角星的图标,产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酱香型白酒核心产区。该白酒外包装箱体及瓶身标签上未印制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在购进该产品时,当事人没有索取供应商的资质和购货凭证。

上述“军中茅台”白酒经商标注册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销售上述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白酒,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16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监测到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某军文化)上发布了含有“这一款白酒,专为退役军人酿造!‘八一’来了,这一款白酒,专为我们战友酿造!”以及“战士吹军号图片”等内容的宣传广告用语和图片,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经查,上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均由当事人自行编辑、审核和发布,无广告费用,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浏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多种媒体途径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特供酒”,全部都是假品牌。当前,一些以“特供”“专供”“内供”为宣传噱头的白酒,引得不少消费者趋之若鹜。制售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滋长不良风气,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及人民军队的声誉形象。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持续打击生产销售“特供酒”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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