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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地方债发行减速 疏堵结合见成效

[2017-10-26 09:15:58] 来源:中国财经新闻网 编辑:佚名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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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9月我国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3556.41亿元,较上月减少24.29%。2017年以来,我国地方债的发行规模有所降低,发行进度也有所减缓。公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总计发行35316.5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53%。今年财政部

  9月我国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3556.41亿元,较上月减少24.29%。2017年以来,我国地方债的发行规模有所降低,发行进度也有所减缓。公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总计发行35316.5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53%。今年财政部出台系列文件,疏堵地方债违规举债等风险,成效显著。

  2014年预算法修正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出台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这两个法律文件的指示,针对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相继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法规。

  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首席宏观分析师谢亚轩分析认为,今年2月《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对各季度发行量、发行方式等提出了要求。尤其5月出台的《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和6月出台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加有效的融资品种。疏导地方政府以合法规范的方式保障合理的融资需求。

  自财政部发文优先试点发行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以来,土地储备专项债从7月份开始发行,规模140亿元,8月份发行431.8亿元,环比增长208.43%。收费公路专项债从8月开始发行,规模213亿元,9月份环比增长135.69%。

  前三季度地方债的“减速回落”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剩余的地方政府未置换存量债务大量减少,经过2015年和2016年置换债券的大规模发行,今年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

  置换债券,是地方政府以政府的名义发行债券,将募集到的资金用来偿还尚未偿还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由于2015年1月实施的新预算法明文规定,我国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举债。因此,对于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地方政府的银行贷款等存量债务将只能以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偿还。其中,采用公募发行的置换债券称为公开置换债券,采用定向承销发行的则称为定向置换债券。谢亚轩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结构以置换债券为主。

  截至2014年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余额达到15.4万亿元,其中1.06万亿元是批准发行的政府债券,14.34万亿元是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平台等非债券方式举借的存量债务。对于14.34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国务院决定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行置换。其中,2015年置换了3.2万亿元(2015年到期3.1万亿元),2016年置换了4.87万亿元(2016年到期2.8万亿元),2017年前三季度已置换2.15万亿元(2017年到期2.4万亿元),目前尚存4.12万亿元的存量债务置换空间。

  前三季度的地方债发行规模减少,与地方债发行成本相较于去年同期显著提高不无关系。谢亚轩认为,发行成本的大幅提高,使得地方政府的发债意愿受到显著影响,地方政府从而调整了地方债的发行节奏。关于地方债发行利率,今年上半年地方债平均发行利率为3.85%,较去年同期(3.03%)上升82个基点。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今年债券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6月底记账式国债平均收益率为3.51%,较去年6月底、12月底分别上升了84个、61个基点;另一方面美联储今年以来两次升息,带动全球市场利率中枢上升,对我国金融市场利率产生一定的向上拉动作用。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类违法违规举债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地方债防控风险丝毫不能松懈。7月份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地方债的风险管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8月份《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下一步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下一步,财政部会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步伐,并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指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在深交所发行地方债,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地方债续发行业务试点,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地方债发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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