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金嘉捷)记者从11月1日举办的2017第三届中国PPP融资论坛上获悉,目前财政部正在推进PPP相关条例的制定。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方面,财政部副部长、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指出,配合做好PPP条例等制定工作,统一顶层设计。出台PPP税收政策,制定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加强市场自律建设,规范第三方专业服务市场。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理论研究优势,更好地发挥智囊作用。
“在PPP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对新发展理念贯彻还不到位,特别是把PPP模式简单化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一些隐性的风险。对此,我们应高度警惕并要切实加以解决。”史耀斌表示。
在具体任务上,一是严守底线,狠抓规范管理。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规范项目开发,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做真PPP项目。创新管理方式,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二是细化措施,严格风险控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控制实体企业融资杠杆倍数,严防表外业务风险。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险。
三是把住关口,系统优化管理。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市场创新。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抓好公开公平采购,防止歧视和垄断。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鼓励融资创新,提高项目的可融性,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用好新科技,提升透明度建设。用好“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进信息对称管理。细化披露标准,统一披露内容,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
五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完善按效付费机制,优化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管理。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