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深圳金管局)获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深交所全力推进注册制改革筹备工作,并就改革事宜与证监会保持沟通,积极争取创业板注册制试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交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下一步,深圳金管局将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依职积极配合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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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再提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放宽门槛 与科创板在基础性制度上保持一致
资本市场或再迎来重大改革,而这一次将是创业板。
记者获悉,下一步,广东省将积极推动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发展:向证监会商请加快推动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放宽发行门槛,使得未来创业板与科创板在发行上市等基础性制度方面能保持一致。
在今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也表示,科创板不是一个简单的板块增加,核心在于制度创新。证监会将认真综合评估改革创新的效果,统筹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广东省向证监会商请:加快推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创新试验田,自创板以来,创业板创新创业聚集示范效应不断显现,而在境内外交易所竞相推出制度改革吸引新经济公司的情况下,市场对创业板发挥功能有更大的期许,创业板改革、实现新经济企业上市的常态化亟待深入推进。
在此背景下,广东省提出,将积极推动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发展:向证监会商请加快推动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放宽发行门槛,使得未来创业板与科创板在发行上市等基础性制度方面能保持一致。
除此以外,广东省还将积极协助深交所开展企业摸查、上市培训、辅导培育等工作,培育后备企业上市梯队;强化创业板支持广东科技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创投、风投,做强做实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打通资本市场前端入口到创业板上市的服务链条。
市场分析指出,此前,2019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争取国家支持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到今日的“向证监会商请:加快推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这意味着资本市场要用更多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化规则的举措,推动股市正向循环,进一步增强创业板包容性,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而这也恰好与创业板改革方向一致。
三大报告、纲要鼓励深交所创新改革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深圳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广东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三大报告均提到推进深交所或创业板创新改革。
其中,深圳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升金融中心集聚辐射功能。支持深交所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创新资本中心、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新引进持牌金融机构10家以上,新培育一批上市公司。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
如果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支持深交所改革创新的内容比较笼统的话,那么广东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则点明深交所和创业板的改革方向。
广东省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开展首创性的改革探索,争取国家支持筹建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创新横琴分线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扩区。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梳理发现,这是创业板第二次被写进了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
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创业板被写进广东省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当年的报告指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报告还透露,“深圳创业板成功推出,我省有12家企业上市。”
时隔9年,创业板再次被写进了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而这次,则是与注册制联系在一起。
深交所:多次提出深化创业板改革
创业板的改革一直是深交所的工作重点之一。近年来,深交所在年度工作报告、理事会等重要场合均提及创业板改革。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2016年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创业板改革。推动落实”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的要求,努力增加创新企业供给,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把创业板服务对象向产业前端推进,向企业最需要资本市场支持的阶段推进。”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在2017年工作报告中提到,“持续推进创业板改革,扩大包容性和覆盖面,为创新驱动引领示范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创造条件”,“继续推进创业板改革。推动进一步优化完善创业板首发条件、再融资制度等,推动加快创新企业发行上市,扩大创业板包容性,完善创新资本形成机制。”
在创业板九周年的关键节点上,深交所也表示,“推动深化创业板改革,健全完善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增强创业板包容性,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板对创新创业支持和引领作用。”
创业板改革:一直在路上
自创板以来,创业板的改革一直是深交所的工作重点之一。
成立九年多的时间里,创业板进行了一系列贴近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特征的制度创新,成为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
比如,创业板自启动之初,就施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这是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做出的积极探索和制度安排。九年来,创业板投资者结构显著优化,投资者投资经验相对丰富,为市场平稳运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退市制度的先行先试方面,创业板也做出巨大贡献。2012年创业板进一步优化退市制度,通过加大退市风险,强化板块风险控制机制。其对主板原有退市制度的重要改革体现在:一是增加“交易量”、“交易价格”等市场化退市指标以及“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丰富优化了退市情形;二是改进退市风险警示,并缩短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时间,进一步落实“快速退市”理念;三是严格恢复上市的标准等。创业板在退市制度上的不断完善与创新,直接推动了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可以说,创业板对健全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起到了关键的引领作用。
此外,在再融资制度的创新、行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创业板进行了诸多大胆的改革尝试, 促进市场作用的发挥。
创业板虽然在支持新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应当看到,其发行上市等基础性制度九年来没有大的变化,总体发行步伐比较缓慢,难以包容日新月异的新经济发展需求和创新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在境外交易所竞相推出制度改革、吸引内地新经济公司以及科创板即将推出的情况下,加快创业板改革、实现新经济上市的常态化迫在眉睫。
市场人士不断呼吁,创业板应当继续深化改革,增强板块包容性,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适合创新性、成长型企业的制度安排,增强创业板包容性,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中国经济的美好未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来源:证券时报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