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强降雨来袭,不少地方出现暴雨天气,局地发生大暴雨。暴雨易引发城市内涝、洪水暴发、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受损、房屋倒塌、农田被淹、企业经营中断等损失。那么,怎样利用保险保障机制发挥保障功能作用,减少暴雨灾害损失并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近期保监会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关注与人身安全、车辆安全、企业生产经营、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几类保险保障。同时,可考虑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应对人身意外风险多一份保障。
保监会指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条件较为宽松,一般不受年龄限制,而且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格检查。此外,还请保险消费者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请保险消费者在保险到期后及时续保,以免出现保险保障“空档期”,影响正常理赔。
第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定额保险。其中,死亡保险金的数额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时如数给付;残疾保险金的数额则是一般根据残疾程度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
第三,疾病导致被保险人的死亡和伤残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第四,如不幸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在尽快送医就诊的同时,请及时拨打保险机构客服电话报案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