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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型万能险:9月仍有逾百款产品在售 下月将退出新单舞台

[2017-09-25 08:28:37] 来源:东方财富网 编辑:No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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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文大限将至,各家寿险公司的精算师忙于清点自家产品。“目前市场所有的产品可能都要进行一次重构。”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不少公司已对存量产品完成

  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文大限将至,各家寿险公司的精算师忙于清点自家产品。“目前市场所有的产品可能都要进行一次重构。”有业内人士如此表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不少公司已对存量产品完成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制定了具体的停售、或升级方案。

  根据东北证券的研报统计,截至9月11日,处于“在售”状态的附加产品(万能型)总量为147个,10月1日后,这些产品基本将全部退出新单的历史舞台。从涉及的产品数量看,中小险企受到的冲击更为明显。此外,对上市险企也影响不一。

  一位珠江人寿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新规对于小保单的影响并不明显,但对大保单的影响是很直接的。”合众人寿的相关负责人表示:“134号文势必会对今年行业保费产生影响,跟随监管的引导,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费比例将会持续上升,中短期产品保费比例会显著下降,整个行业发展将更加稳健。”

  波及寿险市场主流产品

  134号文明确要求,两全险、年金险,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险或投连险;护理险应以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除了重疾险、终身寿险等纯风险保障产品之外,此次134号文波及目前寿险市场销售的一批主流产品。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年金产品附加万能账户”产品形式,由于对保费的快速拉动作用,作为险企“开门红”主打产品,近年来频繁爆出“亿元保单”。通过该产品形式,一方面,投保人可通过主险的年金产品享受保险保障;另一方面,每年定期获得生存金自动进入附加的万能账户,获得较高的结算利率吸引客户的目光。

  就在134号文规定的自查和整改大限到来之前,万能型附加产品在寿险市场上的数量仍有超过百款。东北证券近日统计显示,截至9月11日,处于“在售”状态的附加产品(万能型)总量为147个。从公司来看,泰康人寿12个、合众人寿10个、信诚人寿7 个、光大永明 7 个和阳光人寿7 个数量排名前五。上市险企中,国寿3 个、新华 2 个、太保寿、平安寿和平安养老各1个。从不合规产品数量上来看,中小险企受到的冲击将更为明显。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保险公司早已提前对监管作出部署,对不符合134文的产品进行整改,相关产品将在10月1日大限前停售。

  一位中小寿险公司人士坦言:“早在今年5月公司就开始对产品进行自查,6月对存在问题产品启动整改,计划在9月30日根据134号文要求完成自查和整改。由于134号文对于两全险、年金险及附加万能险的规定,公司有许多年金险需要停售、改造,目前公司产品线需要补充年金型产品。”

  四大上市寿险影响不一

  根据东北证券整理,从2016年上市险企前五产品面临134号文冲击程度来看,中国人寿影响相对最为明显,2016 年排名前二、三的产品国寿鑫年金保险和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为134号文禁止的产品,目前已经全部停售。

  平安人寿是受此次保监人身险 134号文冲击相对较小的上市公司。平安人寿上半年聚焦“产品+”战略,已将产品开发的重心转移至“平安福”。平安尊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已于 2016 年前停售,2016 年已无新单标保收入。

  太保寿险、新华保险两家在2016年的前五产品中,均有三款是134号文禁止的产品,但停售产品2016 年新单标保已呈现收缩趋势,表明公司已提前规划产品转型。以太保寿险为例,利赢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2016 年新单标保收入仅为0.13 亿元。

  太保寿险发展企划部总经理陆惠其近日表示:“中国太保的发展战略是价值可持续增长,在今年上半年,整体新保增点36%,个险新保增速是43%,而新业务价值增速高达59%,其主要的原因就是长期保障型产品快速增长,达73.8%,占个险新保总量已超过5成。这些长期保障型产品都是134号文鼓励发展的,那些要求停办的快返型理财产品在价值中的占比较低,所以对太保来说,134号文的实施相对影响较小。”

  东北证券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停售”并不意味着从此以后再无保费收入,“停售”对于已生效的保单不产生影响,险企仍可以通过续期业务收入提升保费收入。

  激进型公司亟待重调结构

  一位中小寿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年金类产品和附加万能产品需要根据监管要求进行重新开发,这对公司的业务结构影响较大,也会对团队的销售习惯产生一定影响。”无论在个险、还是银行渠道,诸如此类产品都是代理人完成业绩、银行完成中间收入目标的重要贡献点。

  “134号文对于发展策略稳健、拥有成熟队伍的公司来说影响较小。”上述合众人寿的人士表示,“不过,对于依赖万能、中短期产品的激进型公司来说,影响比较大。”在业内人士看来,激进型公司在10月1日整改大限将至背景下,亟须重新调整业务结构,做好投资的久期匹配和流动性匹配,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

  “一些保费压力不大的公司,可能会索性放弃高返还、高收益产品,转而主打重疾险和终身寿险等保障型产品,并开发多款个人保险特色产品。”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10月1日大限将至,“无产品可售”将是激进型公司面临的最大压力。

  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各家主体在积极申报新产品,主要是按照监管的要求进行产品形态调整,如做成万能险主险形态、增加保障成分、增加初始扣费和领取扣费设置等。根据保险同业反馈,多家公司目前报备了万能主险与分红型年金保险。如恒大人寿目前主打产品恒享福养老保险组合计划,纳入该产品组合的是多款年金保险(分红型)等期缴长期型年金产品。在停售不合规产品的同时,抓紧上线新的合规新产品是当务之急。

  上述珠江人寿人士表示:“首次返还时间的推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这种产品的吸引力,保险公司需要时间培养市场接受程度。”以某寿险公司拟再10月1日上线的新产品为例,产品形态属于长期储蓄型年金保险,计划在个险、电销等渠道销售。该公司还表示,从前期的调研反馈来看,渠道反映对产品还是非常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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