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网站一连披露10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财险”)、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太平财险”)、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金财险”)等5家财险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867万元。其中,太保财险及其福建分公司被罚110万元、太平财险及其四川分公司被罚110万元、紫金财险被罚15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除紫金财险外,上述保险公司被罚的主要原因是,多手段编制提交虚假报表,下调车险综合费用率。其中,2016年9月-2017年7月,太保财险在某车险平台开展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的营销活动。太保财险通过该种模式销售商业车险保单对应的商业车险保费收入为1.77亿元,太保财险使用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共计5888.96万元。此外,2017年6月,太保财险通过多起改变分公司商业车险分出业务摊回分保费用的财务处理方法,编制提交虚假报表,在向保监会报送的相关分公司监管报表中,相关分公司车险综合费用率得以下降。
为此,太保财险被罚80万元。时任太保财险创新发展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彭某等6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不仅如此,太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也因存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被罚款30万元,同时责令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时任太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某某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与太保财险相同,太平财险也存在使用集分宝抵扣商业车险保费,编制虚假报表的情况。保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太平财险主要通过4种方式编制提交虚假报表,分别为向太保财险分出相关分公司商业车险保费和摊回分保费用以规避车险产品监管的需要、调增太平保险集团相关子公司历史保单浮动手续费、向太平保险集团相关子公司分出商业车险业务、向相关再保险公司分出商业车险业务。
通过上述处理,在太平财险向保监会报送的监管报表中,2017年6月相关分公司车险综合费用率得以下降,其中四川分公司下降幅度最大,为9.3个百分点;2017年7月相关分公司车险综合费用率得以下降,其中四川分公司下降幅度为5.3个百分点。
太平财险和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合计被罚110万元,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其中时任太平财险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某被同时撤销任职资格。
而紫金财险的违法行为主要是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2015年,紫金财险在开展电话销售业务中存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作虚假宣传,以限期促销等阶段性活动为由进行虚假宣传销售等。紫金财险因此被罚15万元,时任紫金财险电商渠道部副总经理尹某某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2月13日,保监会官网挂出19张针对财险公司问题产品的监管函,保监会已经对财险业部署开展了备案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